股骨頭壞死,又稱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為常見的骨關節病之一。大多因風濕病、血液病、潛水病、燒傷等疾患引起,先破壞鄰近關節面組織的血液供應,進而造成壞死。其主要癥狀,從間斷性疼痛逐漸發展到持續性疼痛,再由疼痛引發肌肉痙攣、關節活動受到限制,最后造成嚴重致殘而跛行。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患有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病人中約半數以上都是由于濫用可的松、強的松(潑尼松)、地塞米松等激素類藥物所致。
某些疾病,如過敏性皮炎、類風濕性關節炎與紫癜癥、天皰瘡、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確實需要用激素藥治療。可是現在濫用現象十分嚴重,連感冒、發燒、腰腿痛也用激素藥。至于穴位封閉、關節腔注射等更是長期使用。有一位女病人患腰椎間盤突出癥,醫生給予注射地塞米松2個半月,結果非但舊疾未除,反而又添了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另一位男病人,開始為雙髖關節痛,醫生給予大量地塞米松,服藥1年余,走路更為困難,經拍攝X片檢查表明,雙側股骨頭已經嚴重壞死。更有甚者,有人為了促進食欲,改變消瘦體態,而誤用激素。還有的家庭常備激素藥,一有病痛便服上數片,結果他們都相繼致病,在劫難逃。
醫學研究表明,罹患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與濫用激素的時間、劑量密切相關。劑量越大,服用時間越長,越容易致病。一般先從股骨頭中間壞死,然后殃及整個股骨頭壞死。30~50歲為多發年齡,男女比例為3∶1。他們大多每日服激素60毫克,40日以上;或每日服40毫克,100日以上;或每日服10毫克,1年以上等,均易發病。其中有的在近期未見異常,而在數年后才發病,這與個體耐受性及藥物蓄積量有關。
為什么濫用激素會導致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呢?因為該藥可引起血管系列性的變化,如血管內膜增厚、外膜纖維化、中間層的纖維斷裂及血管內的血脂阻塞,以及造成骨減少癥等。
盡管骨壞死最常發生于股骨頭,由于壞死后的股骨頭塌陷,造成髖關節的嚴重殘疾,但如果能在骨壞死的早期,及時給予溶解血脂栓塞與抗凝血及增加微循環的藥物,即可提高防治效果。但令人遺憾的是,不少患者對此病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常貽誤治病良機,以致造成終生痛苦和遺憾。
(實習編輯:周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