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患者上呼吸道感染,發熱達39℃,即住院治療,打針吃藥,先后用了幾種抗生素,又交替使用了幾種退熱藥。5天后,其他癥狀和體征都消失了,精神、體力也恢復了,只是熱度仍然持續不退。經主任醫師查房診斷為“藥物熱”,立即停用所有的退熱藥和抗生素,兩天后體溫就下降至正常了。這是什么原因?
藥物熱及其特點
“藥物熱”是臨床上使用某種藥物后,直接或間接引起機體的發熱反應,是藥物常見的副作用之一。它會給用藥帶來困難,影響治療的順利進行。
藥物熱與感染而致的發熱有類似之處,如白細胞計數升高,嗜中性白細胞比例增高。但藥物熱有其自身特點,發熱熱度較高,并伴有藥物過敏的其他癥狀,如關節痛和皮疹等,但病人一般狀況(如精神、體力等)尚可,中毒現象也不嚴重,停用致敏藥后約在兩天內熱度消退。
發生藥物熱的原因
藥物熱發生的原因,主要是藥物過敏反應和病人特異體質的個體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是藥物熱中最常見的類型。許多藥物都可作為抗原與某些病人體內的蛋白質結合,產生抗體,這種抗原抗體復合物被粒細胞吞噬后再釋放內源性致熱原,而引起發熱。此外,藥物熱與藥物中的雜質或藥物的毒性也有關,有的藥物因含污染熱原,也會產生藥物熱。
病人特異體質反應在藥物熱中也占較高比例。它只發生在特異體質即某種遺傳缺陷(如6-GPD缺乏)者身上。典型例子為:遺傳性藥理性溶血性貧血,患者缺乏紅細胞6-GPD酶,或為異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所致。前者發生的藥物熱除高熱外,還表現為寒顫、嘔吐、貧血、背痛和血尿,甚至無尿。后者表現為高熱,咬肌痙攣,骨骼肌進行性強直,心動過速,呼吸急迫,缺氧和代謝性酸中毒等,嚴重者可因心跳驟停而死亡,故千萬不可輕視藥物熱。
容易引起藥物熱的藥
臨床藥理研究表明,幾乎半數以上的藥物可導致藥物熱。較常見的有:抗生素類(青霉素、紅霉素等),抗組織胺藥(撲爾敏、苯海拉明等),磺胺類藥,抗結核藥(鏈霉素、雷米封、PAS等)。有趣的是,許多解熱鎮痛藥(如阿司匹林、消炎痛和布洛芬等)本身也會引起藥物熱,此稱做“藥物的矛盾作用”。
怎樣對付藥物熱
出現藥物熱,首先應由醫生明確診斷。治療原則首先是停用致熱藥。若病情需要必須再用此致熱藥,應加用激素(強的松等),以減輕發熱及其伴隨的其他癥狀。若藥物熱伴發嚴重皮疹和其他臟器損害,應酌用抗組織胺、抗過敏藥、激素類和維生素C,以加速康復。
藥物熱的預防:(一)按醫囑用藥,不濫用藥物;(二)特異體質者就診時,應主動告訴醫師,使醫師選擇藥物時對藥物熱有所警惕;(三)嚴把藥品質量關,禁止使用過期、污染藥品;(四)明確“是藥三分毒”,掌握“能不用則不用”的用藥原則,出現藥物熱,及時去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