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藥品生產企業為了獲得更大利潤空間,其研發的新特藥往往通過廠家直銷。為了防止區域代理商“串貨”(所謂“串貨”是指對生產企業或上級經銷商向某一地區發出的專供這一地區銷售的藥品,該地區代理商或下級代理商將該批藥品又銷往外地區,或以“以貨易貨”的方式與外地區發生貿易),造成價格下跌,部分廠家在某些藥品的最小包裝上加印了產品序列號,這是一組不相重復的阿拉伯數字,每一序列號對應某一特定的最小包裝單位藥品。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批號的藥品,序列號各不相同,且不重復。
由于串貨藥品不是合法公司送貨,沒有合法票據,終端對于這些品種也不要求提供,很容易在中間環節出現假藥,像直接發假藥、調包發假藥、真藥中夾帶假藥等情況。此外,串貨藥品儲存條件差,容易出現質量問題。
藥監人員介紹說,包裝損壞的藥品,雖然不一定是假劣藥品,但暗藏重大質量隱患,因此不管是從合法渠道還是非法渠道購進,都應該下架退貨,禁止銷售。
藥監部門提醒消費者,一旦發現藥品包裝人為破損、印刷字跡模糊、批號數字涂改、封口修剪松動等不正,F象,一定不要購買,同時應立即向當地藥監部門舉報,以便及時查處。舉報時,需提供購藥憑證及藥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