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仔細閱讀產品標簽,查驗是否印有保健食品統(tǒng)一標志(小綠傘)和衛(wèi)生部發(fā)給的批準文號(衛(wèi)食健字)。凡是聲稱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療作用或治療效果,都是不真實的,也是違反《食品衛(wèi)生法》的。從各方面來看,保健品和藥品的區(qū)分是很大的:
1.審批門檻高低不同。藥品的配方必須通過嚴格的藥理、病理和毒理檢查和多年的臨床實驗觀察,經國家批準后,方可投入生產和投放市場。保健品是不需要經過醫(yī)院臨床實驗觀察便可生產和投放市場的。藥品是具有確切可靠的療效和適應癥的產品,而且有明確的不良反應的說明。而屬于食品的保健品則無須經過嚴格的藥理、病理和毒理檢查、多年的臨床實驗觀察和審查過程,因此沒有明確的治療作用和明確的不良反應說明。
2.質量控制標準不同。藥品必須在藥廠中進行生產,藥廠的生產能力、技術條件、車間的空氣潔凈度、無菌標準、原料質量等,必須符合國家藥品食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藥品的質量控制要求,國家要求所有的生產藥品必須達到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標準(GMP)。而保健品是可以在食品廠加工生產的,其生產標準比藥品低得多。
3.質量控制內容不同。作為藥品,不但在生產過程中有著嚴格的標準,就是在生產后,也要對產品進行從外觀到內在含量等各方面檢查,符合標準方為合格。而保健品則僅在檢查細菌、污染物等衛(wèi)生指標合格后即可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