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購藥是常人都有的經歷,然而藥品是特殊商品。質量合格的藥品能夠治病救人;如果購到假劣藥品,小則貽誤病情,大則危及生命。因此,在購買藥品時請一定要擦亮你的雙眼,做到“四看”。
⑴看批準文號:不管是處方藥品,還是印有OTC標志的非處方藥品,都有經國家統一注冊的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試)字+字母+8位數字”。其中,“準”代表國家批準生產的藥品,“試”代表國家批準試生產的藥品;字母包括H、Z、S、B、J,分別代表藥品的不同類型。
在購藥時,患者需注意不要誤將印有“國食健字”、“衛食健字”號等批準文號的食品、保健食品當成藥品購買和使用。
⑵看功能主治:許多患者感到身體不適后,沒有到醫院就診或未做認真的檢查,購買藥品時,面對不同廠家生產的名稱各異的藥品,舉棋不定,不知所措。有的看廣告,認為宣傳得越多,療效就越好;有的看價格,認為賣得越貴,療效一定越快;有的看外觀認為包裝得越精美,療效就越神奇。其實不然,要想早日康復,最重要的是要對“癥”用藥,也就是要對照自己的癥狀,看清藥品的適應癥和功能主治,找準適合的藥品。
購買處方藥品必須憑醫生開具的處方,經藥店具有藥師以上職稱人員審核后方可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品則可依據自己的病情對照藥品適應癥、功能主治自行購買,也可在醫生或藥店內藥學人員的指導下正確購買。
⑶看藥品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因藥品成分下降、結構發生變化或藥效消失等原因,不僅起不到很好的治療作用,有的甚至會對人體器官造成損害,影響身體健康,威脅生命安全。因此,在購藥時應仔細查看藥品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對于超過使用期的過期失效藥品、未標明有效期藥品或更改有效期的藥品不能購買和使用。
⑷看藥品包裝:正規藥品的外包裝都會注明藥品名稱、批準文號、生產廠家、劑型、適應癥和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為避免藥品污染,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才能使用。因此,在購買藥品時,特別是在購買拆零藥品時,一定要注意檢查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是否清潔、完整、規范,認準藥品的生產批號、適應癥和功能主治等是否內外一致。切忌購買或服用改換包裝的藥品,以確保用藥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