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這個題目讓人詫異,采用藥物治療怎么會引起發熱呢?這并不奇怪,雖說藥物是治療疾病的“武器”,但有些藥物在某些病人身上使用后,的確不可思議地引起了發熱。
追溯原因有二:一是藥物因素。可能是藥物不純,混入了致熱的雜質,刺激人體調節體溫的神經“司令部”,使體溫調控發生紊亂。二是人的體質因素,凡屬過敏體質的人,別人對藥的發熱反應能夠耐受,他卻受不了,于是一系列過敏癥狀,包括發熱在內,紛至沓來。
現代醫學發現,能夠造成藥源性發熱的新老藥物還挺多哩!諸如抗生素中的青霉素族、鏈霉素、四環素族、先鋒霉素族、慶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各種磺胺藥;抗結核藥中的異煙肼、對氨基水楊酸鈉等;利尿藥中的雙氫克尿噻、汞撒利等;抗凝藥中的枸櫞酸鈉、肝素等;抗腫瘤藥中的5-氟脲嘧啶、環磷酰胺、塞替哌、氮芥等;抗心律失常藥中的奎尼丁、普魯卡因酰胺等;某些中藥針劑銀黃、四季青、當歸等注射液。此外,還有麻黃素、阿托品、睪酮等藥物。就連本身屬于退熱藥物的安乃近、氨基比林、非那西丁等,也會引起藥源性發熱。
藥源性發熱并無特殊的熱型,體溫大多在38℃左右,偶爾也可高達39℃以上。絕大多數病人起病迅速,在接觸藥物1~2小時即可發生,個別人發熱出現時間可達數天。那么,怎樣正確判斷是藥源性發熱呢?這里有幾項依據:
1.原本不是發熱的疾病,用藥后出現發熱。
2.原先是發熱的疾病,用藥后該病的其他癥狀都消失,唯獨發熱癥狀依然頑固地存在或加劇。
3.用藥后除出現發熱之外,有時還伴有皮疹、黃疸、胃腸道癥狀等過敏反應現象。
4.停藥后,發熱隨即會在當日或1~2日內消退。
總之,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都要想到藥源性發熱的可能。為了謹防藥源性發熱,應該做好如下兩件事:
1.對于反復用藥的慢性疾病患者或有過敏體質的人,例如經常發生“風疹塊”、哮喘及藥源性皮疹者,應注意藥源性發熱的可能,凡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最好不用。對于上述提到的那些易致發熱的藥物,選用時應格外謹慎,明知使用后會過敏和發熱的藥物要停用。
2.對于已經發生藥源性發熱的病人,應先停用可疑的藥物,觀察體溫的變化。如果是由作為主要治療應用的藥物引起發熱時,應該換用具有相當療效又不引起發熱的藥物替代。萬不得已非用此類藥物時,可同時采用抗過敏藥物或小劑量激素,以阻止藥源性發熱的出現。
(實習編輯:陳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