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健康重視家庭藥箱”,本報啟動的健康關愛行動贏得廣大社區及居民的歡迎。昨日,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兩位專家來到碧云路社區,為近百名社區居民查看過期藥品,專家現場講授的藥品常識也讓居民們為之一震。
活動現場:大爺大媽拎著藥口袋
昨日上午9時許,武侯區碧云路社區辦公室里圍著幾位大爺大媽,他們手中,無一例外地拎著一袋或幾袋藥品,“今天要搞活動嘛,我家里這么多藥,讓專家看看過期沒得。”
10時,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兩名身著白大褂的醫生剛一坐定,一位大媽立即把藥口袋往桌上一堆,“醫生,幫我看看這些藥有沒有過期?”藥劑師周盛拿起一瓶片劑,只見里面的藥品已有些泛黃,藥瓶上的標簽也非常模糊。大媽只記得是好幾年前買的,周醫生建議她最好別用。
用藥誤區:同效藥不能一起服用
在張婆婆的藥箱里,醫生郝柯一看,光感冒藥就有4種,包括2盒芬尼康、1盒芬必得、1盒新康泰克以及1盒感康。“太婆,這4種藥作用類似,你吃的時候注意不要吃重了。”郝醫生說,很多人以為幾種藥名字不同就可以一起吃,其實有些藥的成分大同小異,不要加很多相同成分的藥品一起使用。
家住碧云天小區的甘大媽今年71歲,還未坐定,她就急著把一大袋藥倒在桌子上,“這是人家硬推銷給我的,200多元一瓶,聽說是補鈣的,不曉得能不能治病,不敢隨便吃。”醫生看后告訴甘大媽:“你看,瓶子上寫的是‘衛食健字’,不是藥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吃,但不治病。”
醫生提醒:過期藥不能隨意丟棄
在活動中,針對以上問題,醫生們來了一個總結:對于家庭藥箱,除?扑幤吠猓话憧蓚湫└忻、發燒、腹痛、腹瀉等常用藥品。市民千萬不要抱“久病成醫”的錯誤觀念,大毛病最好上醫院,如果自己在家用藥反而容易掩蓋癥狀,影響醫生分析病癥。對于已開封的藥物,即使是在有效期內,因為保存不好而受潮、變色,那很可能會失效,為了方便看有效期,最好不要將外包裝丟棄。
活動現場,不少居民將醫生給他們清理出來的過期藥品順手就往垃圾桶里扔。醫生表示,過期藥品屬特種垃圾,不能當成生活垃圾扔了,“要是被人揀到吃了,或者遇到專門做不法收藥的,后果將不堪設想。”就成都來說,目前醫療機構對于過期藥品有統一的處理方法,“但對于居民手中的過期藥品,還沒有專門的處理方法。”在此,醫生建議市民,對于過期藥品,片劑、丸劑藥品可以合在一起,用熱水融化后沖走。針劑藥品要毀形。
小資料
保健品和藥品的區別
我國衛生部頒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規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消費者在選購保健品時,要仔細閱讀產品標簽,看包裝上是否有傘狀的國家保健食品標志,業內俗稱淡藍色牛頭標志,以及經衛生部審批的批準文號,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第××號。而食品和藥品的批號則分別是“衛食字”和“藥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