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會在藥品的說明書里看到“孕婦慎用”這四個字,而幾乎所有的孕媽媽都會將這四個字奉如圣旨。但是,是不是孕媽媽吃了這些藥,就一定會對寶寶造成傷害呢?“孕婦慎用”的藥就一定是孕媽媽的禁區嗎?
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孕婦慎用”就等同于了“孕婦禁用”。事實上,在醫學領域里,只要是沒有在孕婦身上做過試驗,或者是沒有對孕婦和常人進行過對照研究的藥品,在原則上都會寫上“孕婦慎用”。沒有一個孕婦愿意冒著傷害胎寶寶的危險來提供自己做醫學實驗,因此許多藥品都會有“孕婦慎用”的字樣。所以,以后當你再看到這四個字,不要太過于緊張。
那么,在哪些情況下我們真的需要“慎重”對待這些“孕婦慎用”的藥品呢?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險,將其分為5類,稱為藥物的妊娠分類,簡稱FDA分類。可供孕媽咪們參考。
類:早孕期用藥,經臨床對照研究未見對胎兒有損害,其危險性極小,如多種維生素。
類:動物實驗中未見對胎兒有害,但尚缺乏臨床對照研究;或動物實驗中觀察到對胎兒有損害,但臨床對照研究未能證實。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頭孢類等。
類:動物實驗中發現對胎兒有不良影響,但在人類還缺乏充分證明或動物實驗中亦缺乏充分的對照研究。如阿司匹林等。
類:有證據表示對人類胎兒有危害,但臨床非常需要,又無替代藥物時,應充分權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類:對動物和人類均具明顯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遠超過其可能獲得的任何有利效果,這類藥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如抗癌藥物、避孕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