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除疼痛,使用鎮痛藥就成了人們的首選,因為它效果好且使用方便。
疼痛是一種讓人十分不愉快的感覺。人們對疼痛的認識在不斷變化。20世紀60年代以前,西方國家沒有把疼痛當作很重要的事情;70年代經濟逐漸起飛以后,覺得疼痛是不可忍受的;到了90年代末,免除疼痛已經成為人的一種基本權利。
為免除疼痛,使用鎮痛藥就成了人們的首選,因為它效果好且使用方便。疼痛用藥有4個目的:(1)達到最大限度的鎮痛效果;(2)最小的不良反應;(3)實現最大的生理功能和心理功能;(4)恢復最高的生活質量。要想達到以上4個目的,則應注意掌握鎮痛藥的用藥方式,避免使用中的誤區。
疼痛緩急不同,鎮痛側重各異
疼痛可由許多疾病引起,涉及臨床各個科系,而且表現千差萬別,但總的來說,疼痛可分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兩大類。
通常將短時間的疼痛(小于1月)稱為急性疼痛;當疼痛持續一個月,或引起疼痛的急性損傷、疾病本身已痊愈,而疼痛依舊存在時,就稱為慢性疼痛。
急性疼痛應主要關注疼痛原因
急性疼痛是一種癥狀,它的出現說明身體的某個部位發生了異常。因此,在使用鎮痛藥的同時,必須關注引起疼痛的原因,不能只顧著減輕疼痛,而忽略了原發疾病。此時應到醫院相應科室積極診治,選擇起效快、作用時間短的鎮痛藥,以免干擾醫生對原發疾病的診斷。
慢性疼痛應將疼痛當作一種疾病對待
疼痛轉為慢性時,已經成為一種疾病,比如帶狀皰疹后神經痛、癌癥后期痛、三叉神經痛、糖尿病神經病變所引起的疼痛等。在這些情況下,疼痛對患者的傷害已超過了原發病因的傷害,或者疼痛原因不明,先前作為癥狀的疼痛應該當作一種疾病對待。此時,則應積極地進行鎮痛治療,使用合適的鎮痛藥來緩解疼痛,并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這時常使用作用效果強、作用時間長且不良反應較小的鎮痛藥。
常見疼痛的用藥
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選用的鎮痛藥是不同的,應根據疼痛部位、性質、病因以及藥物作用的特點、不良反應的大小等情況, 有針對性地選擇適宜鎮痛藥。
(實習編輯:周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