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時,有些不成文的規矩,“忌口”便是其中之一。忌口,是指治療期間的飲食禁忌。
忌口,在中醫古代文獻中早有記載,比如常山忌蔥;地黃、首烏忌蔥、蒜、蘿卜;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等等。后來,根據中醫辨證施治的理論,在指導病人忌口時,還考慮年齡的老幼、體質的盛衰、病證的屬性、季節的變化、地域的差異等因素。
其實,由于歷史的局限,中醫忌口也有不科學的地方,應該正確認識。據有關資料考查,中醫忌口,除臨床實踐總結以外,其來源還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
首先,受宗教傳統思想的影響。佛教主張慈善,不殺生甚至放生,狗是人類最親密的朋友,不能吃。鯉魚是放生對象,不能吃。公雞具有靈性能報時,不能吃。香料姜酒影響清心寡欲,也不能吃。道教禁吃牛肉,回教禁吃豬肉。正常都忌吃,何況有病呢,更不應吃。其實,肉類食品具有極高的營養價值,富含蛋白質,有利于疾病的治療和康復。除消化系統功能較差的患者,大多數病人都是需要的。
其次,與取吉祥之意有關。比如,“發”字與發病的發字同音,發豆芽、發豆豉、發面粉、發松糕等,都不應吃“兇”字與“空”、“冬”、“蔥”等字諧字,故空心菜、冬瓜、蔥都應忌諱。
另外,與古代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有關。古代醫生給皇帝、達官、貴族看病,如治不好時,他們往往會另罪于醫生。當醫生的為了自身安全,便先向病人交待諸多忌口事項,如果真的沒有治好病,病人便只好抱怨自己沒有嚴格忌口了。
現代臨床實踐證明,忌口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每一種病都需要忌口。只有根據病情吃好,才有利于治療和康復。